Atlas Travel旅游医疗保险 | 除外责任及不保事项

以下情况、治疗(包括诊断、化验、检查)、服务、用品、行为、疏忽、和/或活动所产生的费用都不在保险理赔范围内:

  1. 如果你选择购买当天为生效日期,在保险生效日头2天因任何疾病开始有症状发生和/或因任何疾病接受治疗都不会被计划覆盖。
  2. 已存在状况/疾病 - 请查看本文底部解释。除非是因被保人的已存在状况/疾病急性发作所直接产生的费用。有关理赔上限请查阅保险计划详细条款。
  3. 出生缺陷和先天性疾病。包括与遗传有关的出生缺陷。
  4. 精神与心理健康疾病。
  5. 怀孕,除非是保险理赔范畴内的妊娠并发症。流产,除非是保险理赔范畴内的妊娠并发症。另外还有任何怀孕第26周后的常规产前保健、怀孕、生育和产后护理等与妊娠有关的所有费用,以及出生14天以内婴儿的任何相关费用都不获理赔。
  6. 性无能或性功能障碍。
  7. 性病,包括性传播疾病或状况。
  8. HIV、艾滋病(AIDS)或艾滋病前期综合征(ARC),以及其他因艾滋病而造成或/和与艾滋病有关的所有疾病。
  9. 所有类型的癌症/肿瘤
  10. 药物滥用或成瘾或因药物滥用或成瘾及其直接后果带来的问题。
  11. 痤疮(粉刺)、痣、皮肤结节、皮脂腺疾病、皮脂溢、皮脂囊肿、增生性和萎缩性皮肤、色素痣。
  12. 睡眠呼吸暂停综合症或其他睡眠障碍。
  13. 减肥治疗或手术治疗减肥,包括但不限于矫正牙齿和任何类型的小肠旁路手术。
  14. 不论在神志清醒或不清醒的情况下自杀、试图自杀或自我伤害。
  15. 全部或部分因中毒或药物影响而引起的损伤,医生开出的治疗药物和治疗药物滥用的药物除外。
  16. 在法律的管辖定义下(或0.08血液酒精浓度BAC)因酒精影响有牌或无牌驾驶车辆、飞行或水上工具时发生意外引起的损伤。
  17. 例行体检,包括但不仅限于疫苗接种、免疫接种、年度检查、开发医疗证书和认证有关事项,和用于就业或旅行的体检。
  18. 牙科治疗和颞下颌关节的诊断或治疗除,除非是因本保险理赔范围内的事故对原有牙齿缺失和损伤进行的紧急牙科治疗,或急性牙痛发作所需的紧急治疗。
  19.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的促进或防止怀孕:人工受精、治疗不孕不育或阳萎、绝育或恢复绝育。
  20. 器官或组织移植或有关的服务。
  21. 以纠正近视、远视或散光等为目的的眼科手术,如激光矫视。
  22. 矫正设备和医疗用具,包括眼镜、隐形眼镜、助听器、听力植入物、屈光治疗、视觉疗法、任何与这些设备有关的检查或调试、假牙或牙科器具和所有视觉和听觉测试和检查,除非是理赔保障中的紧急视力检查。
  23. 眼视轴矫正法和视觉训练。
  24. 矫形鞋、骨科处方中需要附在鞋上或放在鞋里的设备,治疗弱、挤、平、不稳定或不平足、跖痛或姆囊炎和鸡眼、老茧或脚趾甲的治疗。
  25. 脱发包括假发、头发移植或促头发生长的任何药品,不论是否医生开的药或嘱咐。
  26. 语音、行业性、职业性、生物反馈、针灸、消遣、睡眠或音乐疗法,全人医疗照护,或任何自然、按摩、运动疗法。
  27. 心理、智力、能力、行为和教育测试。
  28. 以美容和审美目的,除非是在本保险理赔覆盖范围内的手术后整形重建手术。
  29. 改变身体外观以促进被保险人心理、精神上或情绪上幸福感,包括但不限于变性手术。
  30. 健身项目,不管是否由医生规定或建议。
  31. 因非医学性核辐射和/或核物质引起的疾病。
  32. 冷冻保存和植入或重新植入的活细胞。
  33. 基因或预测检验。
  34. 以调查、实验或科学研究为目的。
  35. 主要以照顾老年人为目的所接受的监护治疗、教育、康复护理,或任何医学治疗。从医院直接转送去接受康复护理除外。
  36. 在医学上并非必要的。
  37. 并非医生命令或管理,以及不需要处方即可购买的药物和物品。
  38. 由被保人亲属或家庭成员或任何一同居住的个人来实行或提供。
  39. 不需要被保人付费的任何服务。
  40. 没有按预约赴诊。
  41. 从任何政府系统包括澳大利亚医保制度可以获得的医疗福利。
  42. 从劳工赔偿或雇主赔偿法,或其他任何保障或法律上可以获得的医疗福利。
  43. 超出本保险所定义的通常、习惯和合理费用(URC)范畴的付费。
  44. 发生违法事件或其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参与不法侵占或行为,但是小型交通违规除外。
  45. 当你的保险生效日之前,以下任何一个警告已发出并因任何流行病、全球流行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或其他会影响个人健康的疾病暴发状况而导致的疾病或受伤:
    1. 美国疾病控制中心(CDC)向你目的地国、地区或公共承运运输工具发出三级或以上旅游警告;或
    2. 美国疾病控制中心(CDC)向全球或所有世界各国发出三级或以上旅游警告。
    3. 这不保事项和除外责任在以下时间有效 - 1) 以上的任何警告在你保险生效日之前60天已生效;或 2) 未能在发出三级旅游警告的地区/国家后10天内离开。这不保事项和除外责任不适用于因新冠COVID-19/SARS-CoV-2所产生的费用。
  46. 战争、军事行动,身为值勤警员或值勤军队官兵。
  47. 旅行或住宿,除了本保险理赔涵盖的当地救护车、紧急医疗救援、遗体遣返、紧急家属团聚、自然灾害、未成年子女遣返、政治避难、旅行中断、旅行延误和拒绝入境美国保障。
  48. 被保人在承保期外所招致的费用。
  49. 保险终止日期60天后才向保险公司递交索赔申请的理赔项目。
  50. 从祖国出境到目的地国家的目的是为了接受任何治疗。
  51. 非本保险理赔覆盖范围内的治疗或状况所引起的并发症或者后续反应。
  52. 上述不包括的合资格费用。
请注意 — 以上的保险不保事项和除外责任是保险计划详细理赔条款内容的综合版。 请 阅读Atlas Travel保险计划详细条款 中的全部保险理赔保障项目及除外责任。以上内容乃翻译版本,中英文版本内容如有差异或不一致,概以英文版保险计划详细条款为准。

已存在状况/疾病: 任何在保险生效日期前2年内的合理医疗确定性的损伤、疾病、疼痛、病况,或其他体能上、医疗上、心理上、精神上的状况、失调或慢性病;无论在保险生效日前之前症状是否有表现、有症状的或已知的、诊断过的、治疗过的或向我们披露过的,以及任何随后发生、慢性的或反复出现的并发症或后果或由此造成的。 根据计划的妊娠合并症保障,在该保障定义下怀孕并不属于已存在状况。

已存在状况/疾病急性发作: 是指短时间内、发展迅速且需要紧急护理的突然和意外爆发或复发。若已存在状况/疾病是慢性的或先天性的,或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恶化,这不属于已存在状况/疾病急性发作。已存在状况/疾病急性发作并不包括以下情况,当被保人在保险生效之日前(i)知道或合理预见他/她可接受,(ii)知道他/她应该接受,(iii)已安排,或(iv)被告知他/她必须或应该接受任何医疗护理、药物或治疗的任何疾病。

本计划由Lloyd's(劳合社)承保(underwritt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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